申請詳情:
長春社每季將轄下至少50%的社區回收箱以抽籤形式分配予其它團體營運,每次為期3個月。
申請資格:合資格申請營運回收箱的非牟利團體必須為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第88條獲認可及已開辦至少一年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信託團體。
本社將於收到申請表後的3個工作天內以電郵發出<收到申請表確認書>,申請以此確認書作準。如閣下未有收到上述確認書,代表本社沒有收到閣下之申請,請於截止日期前致電2272 0362與王小姐聯絡,本社恕不接受逾期之申請。
長春社將按抽籤程序進行抽籤。
遞交申請方法:
電郵:ucc.cahk@gmail.com 或 Whatsapp:6644 4086
抽籤結果:
營運機構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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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四季 | 2024年第三季 |
2024年第二季 | 2024年第一季 |
營運機構遞交文件:
營運期前遞交 |
營運期後遞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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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任何疑問,請聯絡項目經理王小姐
(電話:2272 0362 或 電郵: karen@cahk.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