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社對施政報告2018的回應
(新聞稿2018年10月10日)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剛發表了施政報告,長春社的意見回應如下﹕
明日大嶼
長春社反對政府推出「明日大嶼山願景」計劃,本社認為政府在尚未回應市民對《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規劃遠景與策略》和「土地大辯論」的意見,就已急於在諮詢其間「推銷」發展大嶼山和將相關計劃納入施政報告,並不尊重市民和民間團體的意見。「明日大嶼山願景」計劃所牽涉近1700公頃的土地,比原有計劃多出近700公頃,將進一步加劇大嶼山一帶的累積環境影響。
對於「成立專責辦事處,負責督導、統籌並監察『明日大嶼願景』的規劃及落實」,政府在去年才成立「可持續大嶼辦事處」推動「北發展、南保育」的總體原則,可持續大嶼藍圖內的各項目正在起步之際,如今又成立相似的辦事處,令人質疑會否與原有的「可持續大嶼辦事處」功能重疊,甚至變相架空「可持續大嶼辦事處」。
至於政府將「探討加強保育大嶼山的不包括土地,包括納入郊野公園的可行性」,事實上政府早於2010/11年度已承諾將餘下的「不包括土地」納入郊野公園,而至今大嶼山仍有具保育價值的「不包括土地」(如地塘仔、二東山等)未被納入郊野公園,本社促請政府加快落實是項措施。
施政報告提及「檢討相關法例及釐訂更有效措施管制於大嶼山高生態價值地區進行填土、傾倒廢料及相關破壞環境的發展活動」,我們一直強調區內環境破壞問題,緣於《城市規劃條例》及《廢物處置條例》有漏洞,政府必須盡快修訂,令高生態價值地點免遭「先破壞、後發展」。
「土地共享先導計劃」
有關「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政府指參考過去五年城規會審議的申請,只有七宗獲城規會同意,其他計劃則受基建配套不足、規劃考慮因素或地區人士影響,故期望計劃可更早釋放、更好利用那些不在政府發展規劃的私人擁有土地。我們非常擔心不少規劃申請可借興建公營房屋為名為項目加分,卻忽視,甚至是凌駕其他規劃、環境等因素。以南生圍規劃申請為例,該申請先後在2015年及2017年被城規會否決,當時否決的原因,正是由於申請不符合生態、景觀等要求,即使未來發展商借「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提高公營房屋的比例,也無法解決規劃申請帶來的生態環境影響。
我們亦留意到計劃中「不少於6至7成須用作興建以資助出售房屋為主的公營房屋」,這類「資助出售房屋」顯然不是出租公屋,令人懷疑這項措施是否針對解決輪候公屋上樓的基層或劏房戶的問題。
廢物管理
長春社歡迎和支持政府終於宣佈在2018年第四季提交都市固體廢物收費的條例草案予立法會審議。自去年提出的改善方案後,立法一事一直未有進展。長春社和眾多環團於今年多次去信特首及環境局,要求加快在立法會審議相關法案,讓市民能以「污者自付」的原則一起參與減廢,保護我們的資源及環境。本社期望政府盡快公佈細節,讓立法會討論及通過這項減廢的重要法例。
長春社對於政府增加資源進行更多的減廢和回收工作(包括日後每年撥款的數額會與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所得總收入相若的做法)表示贊同。我們期望這些資源應放在相關的回收工作、環境教育、執法及在過渡期內舒緩前線清潔/回收人員工作壓力等配套工作上,以提升不同範疇的協作能力,共同減廢。我們亦期望政府盡快推出塑膠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的細節,透過推行應用逆向自動售貨機先導計劃、立法規管及中央收膠等盡快減少塑膠廢物。而政府亦應不斷的推動相關的教育工作,提升減廢的意欲及回收的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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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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