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參與2014年6月反新界東北前期發展工程撥款示威,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立的13名示威者,被律政司覆核刑期,上訴庭判律政司得直,13名被告被判即時監禁八至十三個月不等。長春社認為在抗爭時應維持非暴力的原則,而律政司事隔多時後覆核刑期的做法,我們認為做法不合理,違背環境公義,對此感到極度失望及難過。
2014年立法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議程期間,13名被告出於維護受影響村民的生活及權益,當時在立法會門外向不公義規劃說不,也喚起公眾對不公義規劃的認知及了解,立法會財委會內大部分議員及政府官員當時卻無意處理當中對建設公平的土地規劃制度、保護本土農業等訴求,相反更透過「剪布」縮短討論及審議東北前期發展工程的時間,匆匆通過撥款。律政司的做法,有如助長另類的議會暴力,打壓對土地規劃、本地農業等方面有理念的聲音,加劇社會矛盾。
長春社一直十分關注新界東北發展對農業的影響,農業關乎食物自主和糧食安全,為城市保存完整的綠色環境,而紮根古洞北、粉嶺北的農業活動,也一直維繫著不少非原居民村的社區網絡。保育農地,讓農業永續發展並不是倒退思維,反而是重塑城鄉互動的重要契機。我們再次強調政府不應只懂承襲一貫發展的方程式,把農地保育、社區經濟等概念從規劃過程排除,而要還香港更好的綠色鄉郊。
長春社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