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3日) 行政長官梁振英剛發表了施政報告,長春社的意見回應如下﹕
農業
政府仍然和往年一樣,一邊支持農業發展,一邊大規模地開發在新界東北、元朗南、錦田南等農地,相關的政府部門似繼續各自為政,出現政策矛盾。
細看施政報告的農業部分,政府仍然只把農業園和五億農業持續發展基金為本土農業政策的主軸。然而,這些措施在上年新農業政策諮詢時,多個環團和農業關注團體早已聯署表示只設立只有70-80公頃,僅佔全港農地不足2%的農業園,卻忽視農業園以外四千多公頃的農地規劃。我們亦關注農業園租金若參照「農地的平均市值租金」釐訂,會否即時打亂農地租務市場,正收取平均市值租金以下的私人地主,將會把租金提升,首當其衝的必定是農業園外的佃農。
今年施政報告提出的「農業優先區」也並非一項新措施,漁農署在1985年也曾把粉嶺鶴藪和錦田長莆指定為「農業優先區」(Agricultural Priority Area),但奈何這僅屬一項的行政措施,土地仍屬私人擁有,無足夠誘因令地主支持當區農業發展,計劃當時失敗告終,長春社希望政府要認清當年推行失敗的原因,免重蹈覆轍。
施政報告提及在規劃及土地管理上充分利用優質農地,但把部分不再適合耕種的土地作其他用途,這反而會吸引不少地主和地產商積極破壞持有的優質農地,製造既定事實以圖發展獲利,加上政府在有意提高建築廢物的收費,但卻沒有及時和足夠打擊非法傾倒的措施,擔心全港農地即將淪陷,再優質的農地也只能落得成為堆填區的命運。
長春社重申,農業優先區和把全港的農地分級的概念並非絕不可行,但一定要在實行前加入適當的限制,規定農地只可農用,不可用作其他用途。
自然保育
政府現時正為《生物多樣性策略及行動計劃》進行諮詢工作,,但施政報告的主調仍然放在大規模的土地開發,如研究在欣澳、龍鼓灘等地方填海、發展新界東北、新界北、洪水橋、錦田南、開發綠化地、大嶼山發展、交椅洲人工島等等,以滿足房屋需求,令人不禁懷疑其保育決心。
對於仍未有提及檢討環境影響評估條例,長春社感到失望。今日公眾對環保要求已提高不少,環評制度也應與時並進,我們亦特別要求政府加強策略性環評工作,協調各政策局的工作,做好環境把關。
大嶼山
施政報告重點提及開發大嶼山、在交椅洲建立東大嶼都會、在大嶼山北岸發展為一條經濟及房屋走廊、發展多項旅遊康樂設施,加上擬將硬推上馬的機場第三跑道、東涌東和欣澳填海、已建設中的港珠澳大橋及其口岸人工島等大型發展,長春社十分擔心大嶼山環境的承載力將會爆破。
其中建議中的連接大嶼山北及梅窩一段道路,事實上當1999至2001年分別討論「大嶼山南北連接路」的環評報告及其替代路線時,已預視著當中的限制不少,如生態、山勢、景觀,甚至成本效益等,政府現時這項新工程是忽略了當年報告得出的結果,對當地生態將造成嚴重破壞。長春社強調政府應以保育作為大嶼山的規劃方向,並為大嶼山整體作一個詳細的策略性環評報告。
另外,政府以大嶼山諮詢委員會的報告作為諮詢框架,但其委員會卻沒有民意授權,以此預設立場作為諮詢,難以服眾,漠視市民真正訴求,而政府對其「公眾」的定義亦甚為狹窄,如上年嶼南道開放的諮詢,政府只主動接觸區議會和鄉事委員會,並沒有接觸當地居民。長春社認為政府在未來的諮詢工作,應放下預設立場,廣泛地接觸市民,尤其是當地的居民,而非只透過和當地的鄉事委員會和區議會商談便完成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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