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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5日) 新農業政策的公眾諮詢期限為3月31日,多個環保及關注農業團體今日發表聯署信,其中強調新農業政策單以農業園、農業持續發展基金、現代化農業技術等新措施作焦點,未有解決到存在良久的舊問題,特別是農地規劃失當,促請政府改革城規制度,以及加強政府部門各相關條例對農地的保護。 諮詢文件內建議政府收地興建農業園,惟農業園的面積為70至80公頃,實際只佔全港農地面積(4,523公頃)不足2%,規模極小,也間接顯示政府對農業園外其他農地的規劃問題視而不見。除了近年多項大型規劃研究如新界東北、洪水橋、錦田南、新界北等,一直以來城規條例下對農地的保護十分有限,一方面農地不斷被改劃成非農用項目,另一方面劃作「農業」用途的土地又容許申請興建丁屋。根據發展局提交的數字,城規會在1997-2012年間處理了55宗改劃「農業」地帶的申請,其中11宗獲批[1],然而發展商或不斷再闖關,或維持農地為荒置狀態。另外,城規會處理了共457宗在「農業」地帶內的丁屋規劃申請,當中有286宗獲批准[2],成功率有六成二。 「農業」地帶內種種發展壓力,甚至吸引不少違例發展個案,2008-2013年間涉及「農業」地帶內的違例發展個案共1,325宗,比起「綠化地帶」(932宗)、「自然保育區」(208宗)的個案分別高出三成及八成。 另外,政府在諮詢文件內只提及推廣休閒農業,卻無就規管休閒農場作任何討論。香港不少休閒農場的重點放在「休閒」、「康樂」的部分,涉及農耕的部分極少,部分更涉及霸佔官地、更改河道、大規模傾倒建築廢料、填塘等行為,嚴重破壞農地生態環境。 沒有農地,任何農業遠景,包括社會經濟、環境保護、自然保育及文化等價值將無法實現,政府必須把農業規劃放回新農業政策議程,阻止全港共4,523公頃的農地面積繼續下降,包括改革城規條例,確保本港農地只可用於土地耕作用途、加強政府部門各相關條例下對各農地生境的保護、界定「休閒農業」及休閒農場內所有土地用途的標準等。 多個環保及關注農業團體亦已啟動網上平台(網址﹕http://www.designinghongkong.com/forms/view.php?id=29547),發動公眾直接將網上意見書傳送至食物及衛生局,鼓勵公眾對新農業政策積極發聲。 聯署團體(依筆劃序)﹕ 土地正義聯盟、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本土研究社、長春社、香港地球之友、香港有機生活發展基金、香港觀鳥會、馬寶寶社區農場、創建香港、綠田園基金、綠色和平 傳媒查詢﹕ 長春社助理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 電話﹕2728 6781 附表 1. 香港農地面積(公頃)
來源﹕漁護署年報
2. 違例發展投訴個案
來源﹕審核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度開支預算管制人員的答覆,立法會財務委員會 http://www.legco.gov.hk/yr13-14/chinese/fc/fc/w_q/devb-pl-c.pdf [1] 見立法會二十題:本地農業發展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302/06/P201302060510.htm [2] 見立法會十七題:預留用作興建新界小型屋宇的土地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302/06/P201302060425.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