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初,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正式通過古洞北及粉嶺北新發展區的前期及第一期工程撥款。直至上週四(2019年9月26日)政府正式張貼「古洞北及粉嶺北新發展區前期及第一期收回土地公告」[1],公告涵蓋的土地將於12月下旬成為政府土地,而塱原亦包括在收地範圍內。根據政府的規劃,塱原濕地將會發展成為「自然生態公園」,在自然生態公園開放前,將會進行一些改善工程,預計需時約3年。
根據發展局本年初提交予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的文件,37公頃的塱原自然生態公園將分為三個區域:生態保育區域(約佔20.9公頃)、農業區域(約佔11公頃)及遊客區域(約佔4.8公頃)[2]。生態保育區和農業區域均會採取生態友善的農耕管理方法,以保留塱原的農耕特色及維持塱原的生態價值。
長春社與香港觀鳥會自2012年就「古洞北新發展區-塱原及附近一帶農地的規劃方案」發表聯合聲明後,兩會一直與相關部門溝通,希望塱原濕地能夠依照以下五個原則,順利轉化成「塱原自然生態公園」:
一、塱原在成為自然生態公園之前或後都不能有任何生態上的破壞或惡化;
二、塱原自然生態公園必須維持現有的高度多樣化農地環境,這亦是塱原獨特之處;
三、顧及和保障塱原農民的生計;
四、實施生態友善的農地管理方法;
五、控制遊客人數,不應以大眾旅遊作招徠。
兩會亦會在未來的過渡期和施工期間密切監察,並與有關部門保持聯繫,以免塱原的生境及生物多樣性受到影響。
[1] 政府新聞公告(2019年9月26日):政府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推行古洞北及粉嶺北新發展區第一階段發展計劃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909/26/P2019092600233.htm
[2] 2019年1月22日立法會CB(1)499/18-19(01)號文件https://www.legco.gov.hk/yr18-19/chinese/panels/dev/papers/dev20190122cb1-499-1-c.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