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2020年11月25日)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剛發表施政報告,長春社的意見回應如下﹕
明日大嶼
長春社重申反對政府推行「明日大嶼」填海計劃。去年多個環保及關注團體曾分別前往周公島及鄰近水域等地進行生態調查,初步錄得受保護或有保育關注的物種,例如具有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白腹海鵰的鳥巢、本地獨有的香港雙足蜥,及在中部水域錄得稀有的海筆。我們認為「明日大嶼」填海範圍的生態價值被嚴重低估,若政府堅持填海大規模建人工島,必定為海洋和陸地生態帶來不可逆轉的影響。
保護海洋生態和基層住屋問題並非對立,我們再次促請政府必須撤回「明日大嶼」填海計劃及5.5億中部水域填海研究,並優先考慮其他土地供應選項,包括善用棕地和閒置土地。
修訂《城市規劃條例》
我們認為研究增加土地供應的同時,也要保護生態環境。施政報告附篇有關房屋及土地供應的章節,提及「就如何透過《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更好地保護面對發展壓力的新界高生態價值鄉郊地區,於來年提出可行措施並諮詢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以往南大嶼及不少新市鎮邊緣的鄉郊土地雖有《分區規劃大綱圖》(Outline Zoning Plan, OZP)覆蓋,惟因之前未有《發展審批地區圖》(Development Permission Area Plan, DPA Plan),故規劃署無法執法,不少具保育價值的「綠化地帶」、「海岸保護區」因而被破壞。
現時《城市規劃條例》第20 條(2)標明「規劃委員會不得將根據本條例包括在或先前已根據本條例包括在圖則中的任何地區指定為發展審批地區作規劃管制……」,為了堵塞這個漏洞,發展局應修訂《城市規劃條例》,確保規劃署在一些已有OZP但無DPA Plan的土地有執法權力,保護鄉郊環境,同時就修例工作進行廣泛的公眾諮詢,如環團、學者、專業團體等。
北環線
長春社關注北環線走線對生態的影響。北環線沿線如新田、牛潭尾、凹頭等地點有不少濕地,特別是新田一帶的魚塘,大部分均位處「濕地保育區」及「濕地緩衝區」界線內。錦田沙埔村以前亦有具高生態價值的沼澤濕地,然而現在已被大型住宅發展項目徹底破壞,項目與北環線的興建潛在的累積影響會否加劇附近環境負荷,需審慎研究。工程應緊守「濕地無淨損失」的原則,保存當地濕地生態系統的完整。此外,我們不支持鐵路以符合成本效益為由,推高整體鄉郊地區的發展密度,犧牲一帶環境資源。
廢物管理
關於廢物徵費方面,我們再次促請環境局積極與立法會議員溝通,認真考慮議員及公眾對草案提出的建議,讓廢物徵費條例更趨完善,並在今屆立法會獲得通過。
有關中央收膠計劃,我們重申應由現時僅有的3區,擴展至全港18區,以擴闊回收範圍及完善配套,並同時檢討計劃的成效,挽回公眾對回收系統的信心。
疫情持續,嚴重打擊回收業經濟,環境局年初透過回收基金預留一億元,推出「一次性回收業抗疫資助計劃」,以及延長「一次性租金資助計劃」,我們認為政府應延續這些短期措施支援回收業界,與業界共渡時艱,同時環境局亦應完善兩項計劃的細節,確保不同性質的中小型回收商在營運及租金上有充分的資助。
碳中和
施政報告提出朝向2050年碳中和的目標邁進,然而政府仍未清晰交代會否在未來燃料組合大幅度引入核能,達致碳中和目標。核安全問題一直是全球關注的議題,核電廠一旦發生不可預計的情況或意外,後果是災難性和無法挽回。因此,我們認為應限制核電的比例,並應逐步減少使用核電。當大亞灣核電廠在未來十年至十五年退役時,本港應全面停止使用核電。同時,政府亦應在未來十年間,提高可再生能源比例,以及加強節能、提升能源效益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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