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社對「農業優先區」顧問研究的建議
長春社對「農業優先區」顧問研究的建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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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同意利用「農業優先區」,確定「農業優先」、「農地農用」的指導方向
「農業優先區」下的「政策聲明」屬行政性質,不涉及城規等法例的修訂,故有必要密切監察落實情況,如安排未能阻止「農業優先區」被開發的風險,日後應作出調整
為「農業優先區」內的農戶提供基建配套的整體規劃,加強對區內現有及新入行的農戶的技術支援。為避免日後在「農業優先區」內進行改善工程時對農地表土、水質等造成影響,應持續與環保團體、農民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