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起,長春社已表明不支持在大埔龍尾興建人工泳灘,惟工程已先後於2008年11月21日及12月3日通過環評及城規程序。2012年7月13日,立法會財委會通過撥款2億800萬興建泳灘。施工在即,長春社與多個環保及關注團體展開了保育龍尾運動,包括多次聯合記招及請願、成立守護龍尾大聯盟、舉辦龍尾大集會等,要求政府撤回工程。
2012年10月25日,政府宣佈不撤回與建龍尾泳灘的計劃,並提出「汀角+」保育計劃,共同擬定汀角海岸生態計劃,長春社批評計劃聲稱整全保育汀角,卻沒有把龍尾納入保育範圍,故長春社未有參與有關「汀角+」保育計劃。2012年10月中,守護龍尾大聯盟確認龍尾灘是管海馬棲息地,漁農自然護理署( 漁護署) 回應指管海馬在本港屬「中度常見」,龍尾非管海馬主要棲息地,政府將把泥灘生物遷往毗鄰汀角東,並指在7月時已進行三天演習,結果成功。大聯盟留意到署方位於西貢蕉坑自然教育中心內漁館的展板,卻列明管海馬是「瀕危海水魚」,質疑漁護署以謊言為政治服務,至於「生物遷移」一般只可搬動成體海洋生物,無法遷移幼體,直接影響海洋生物下一代。我們亦不滿漁護署沒有交代生物遷移的計劃詳情,包括目的、遷移物種時間表、物種背景研究、對物種本身族群的影響、遷移選址評估、遷移後的監察計劃等,宣稱成功遷移亦欠科學實證。
人工泳灘的工程標書原於2013年1月批出,但大聯盟在2012年10月去信政府, 要求按環評條例第1 4 條撤回環境許可證, 政府表示會待環保署決定是否撤回許可證後才批出工程,標書有效期延長至2013年6月。
保育人士何來就龍尾泳灘提出司法覆核,獲得大聯盟的支持。案件在2014年2月審結,可惜的是法院在2014年8月判何來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