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西貢的海下灣海岸公園是香港第一批成立的海岸公園之一。該處擁有良好的水質,棲息了各式各樣的生物,其中最為人熟悉的是珊瑚群落及豐富的海洋生物多樣性,根據漁農自然護理署的資料,公園記錄了到六十四種石珊瑚和超過一百二十種與珊瑚伴生的魚類,在海岸邊的紅樹林孕育了其他泥灘生物。除了物種多樣性,海下灣更展現了生境多樣性,由海洋、泥灘、淡水濕地、河溪、風水林和次生林都能在此處找到。在海灣上的海下被海岸公園和西貢西郊野公園包圍,是郊野公園不包括土地之一。
回顧一下,在二○一○年的「大浪西灣事件」爆發後,政府曾承諾會逐步將「不包括土地」納入郊野公園範圍。可是海下與上回提及的鎖羅盆的情況相近,兩者同樣擁有高生態價值,即使海下被海岸公園和郊野公園環抱,卻未能成為郊野公園的一部分。政府在二○一三年公布《海下分區計畫大綱草圖》,把二點六公頃的土地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擬議的範圍不但緊接「海岸保護區」,當中更有接近一半的範圍是繁茂的林地,而兩條河流亦被包括在內。
擴展綠化帶 保護生態完整性
海下屬於生態敏感地帶,有關注團體亦發現《草圖》所顯示的「海岸保護區」界綫與實際的海岸綫不符,擔心大規模的鄉村發展會損害該處的自然環境和景觀。而當時該區亦沒有公共污水渠,海下村內的丁屋都是使用化糞池,環保署的指引指出「污水必須穿過泥土一段相當長的路程,其中的污染物質才會被除去。所以化糞池系統不應太接近泳灘、溪澗、水井等」,若將來有更多丁屋落成,潛在的排污問題會對海下灣良好的水質和生態構成威脅。最後,規劃署決定將部分「鄉村式發展」地帶改為「綠化地帶(1)」,把「鄉村式發展」地帶收窄至一點九五公頃。
保育人士在二○一七年提出司法覆核,成功推翻了《草圖》。今年三月,規劃署向城規劃會提交最新的修訂項目,把部分「鄉村式發展」地帶分別改劃為「綠化地帶(1)」及「海岸保護區」,「鄉村式發展」地帶的面積將減至一點六五公頃。然而,我們認為「綠化地帶(1) 」的修訂項目應把修訂範圍進一步擴展,覆蓋一條流向海岸公園的河流及附近更多林地,以保護生態完整性。
定清晰方法 反映村民「需要」
繼白腊和鎖羅盆,海下的個案亦再一次提醒政府應正視丁屋估算量是否村民「真正需要」(genuine need)這個問題。海下村在過去數年提出興建約二十間丁屋,估算似是較為合理,惟最近關注團體進行調查,發現現時在「鄉村式發展」內的林地共有四個丁屋申請,當中部分土地於二○一四年時由發展商持有,其後被分拆和轉手至多位姓翁人士。在估算數字以外,政府應多走一步,制定清晰的方法衡量「鄉村式發展」地帶如何反映村民的「真正需要」,市民希望得到的資訊不是單方面由村代表提供的「真正需要」,而是經嚴謹評估的「真正需要」,以平衡各持份者的所需和保護具保育價值的地點,這才是真正做到規劃署自己在過往的規劃文件標榜,以「保育為本」(conservation-oriented approach)原則,規劃海下這類郊野公園「不包括土地」。
長春社公共事務主任陳穎君
刊於2020年6月19日星島日報綠色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