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大嶼願景,好像一直就只有一個被批評為倒錢落海、面積達千多公頃的人工島,事實上政府自己的官方文件,保育也是這個願景下的重點工作之一。不過,特首對保育的演繹,是國家重視保育,所以應該選擇在香港而非內地水域填海;香港重視郊野公園及濕地,所以填海就是可行選項。如果一講保育就只有萬億人工島,以往承諾過探討在大嶼山的保育工作,會否從此走了樣,甚至消失?
為北大嶼沿岸制訂規劃圖則
無論是明日大嶼,以至二○一七年發展局推出可持續大嶼藍圖,自然及文化保育都是關鍵詞之一,偏偏最近走過北大嶼的東澳古道以及南大嶼的貝澳,見證兩處具高文化歷史及生態價值地點被破壞。東澳古道的破壞,因十月初有人發起在沙螺灣政府土地上「落閘封村」而獲更廣泛的關注,事實上今年八月時,已有消息指由沙螺灣至深石村的一段東澳古道有不少植被遭移除,令古道被擴闊一倍多,足夠容許車輛進入,涉及範圍至少有一公里,一個多月後,問題有加劇迹象,沙螺灣村的通道旁有不少地方已被平整或鋪有瀝青,有行山人士更目睹私家車在沙螺灣及深石村內停泊。
部分人士以身試法,公然霸地搞破壞;地政處只在部分位置放告示牌警告不准佔用、挖掘政府土地,但沒有考慮作進一步措施阻止車輛進出擴闊的路段,當然值得批評,不過公眾同時不應該忽略的,是北大嶼沿岸地區的發展壓力。二○一四年十一月,大嶼山發展諮詢委員會下的交通及運輸小組曾建議沿大嶼山北部興建兩段公路,連接東涌西到大澳再通往分流,這條沿北大嶼海岸興建的道路,一直是部分人士及團體大力倡議的發展。
部分環團曾在二○一五年三月曾發表聯合聲明,批評走綫破壞生態環境及景觀,而沙螺灣、深石等地仍然未有發展審批地區圖(Development Permission Area Plan,下稱DPA Plan)覆蓋,一旦在私人地上有破壞生態的行為,部門執法力度有限。要加強規管北大嶼沿岸的發展,除了不應在北大嶼沿岸開路,更應盡快為這些地區制訂DPA Plan,讓規劃署有權執法。
至於南大嶼的貝澳,劃作「海岸保護區」的濕地上,圍網愈來愈多,平整範圍愈來愈廣,部分濕地也愈來愈乾。一些濕地昔日堆放了建築廢料,今日已變成度假營地,更以水牛作招徠,不知在濕地上享受南大嶼風光的香港人,有否想過自己正在佔用水牛僅餘的棲息地?
修訂城規條例 阻南大嶼破壞蔓延
同一個專欄不知講過多少遍,貝澳濕地的問題,也是整個南大嶼的問題,南大嶼只有分區計畫大綱圖(Outline Zoning Plan,下稱OZP)覆蓋,卻沒有DPA Plan,法例的漏洞導致規劃署未能執法。多年來環團不斷要求盡快修訂《城市規劃條例》,為只有OZP覆蓋的鄉郊地區制訂DPA Plan,長遠保育南大嶼。針對如現時貝澳濕地上不符OZP的土地用途,政府亦要有相應對策處理,如規定有關人士在指定限期內終止,避免向社會發出錯誤訊息,以為政府會容忍一些嚴重破壞規劃意向的用途,鼓勵「先破壞後發展」的行為在南大嶼,甚至新界其他只有OZP而無DPA Plan的地方蔓延。
明日大嶼可以沒有人工島,但不能沒有保育這個關鍵詞,反對明日大嶼填海千多公頃人工島的同時,社會都要向政府「追數」,追回一大堆大嶼山保育工作的進度。
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
刊於2020年11月6日星島日報綠色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