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三個月,開始從不同渠道收到農業園的進度。事緣上屆政府在一四年底至一五年初,曾就新農業政策進行過公眾諮詢,當年政策其中一項重點,是建議設立農業園項目。直到今年七月,政府先後在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及北區區議會提交文件,指農業園落實位處古洞南蕉徑,佔地約八十公頃,將分兩期發展,第一期將佔地約十一公頃,工程包括興建新道路及相關設施,如污水收集、灌溉系統、基本留宿、貯物設施等,預期一九年內開展。
對比起全港近四千多公頃的農地,農業園佔地只有八十公頃,第一期還只有十一公頃,對保護農地以至發展本地農業可以說是杯水車薪,但在這裏不妨先看看現實情況:區內農地早已被發展商囤積多時,過去兩至三年發展商不斷向城規會闖關建低密度住宅及國際學校,近日有消息人士更吹風指政府構思利用發展商的農地,以公私營合作模式發展首置上車盤。
研究水土 因地制宜規劃農地
這些農地一日在發展商手中,「農地農用」幾乎是緣木求魚,故此政府建議用公帑收回農地作農業用途,從發展商手上重奪農地主導權,客觀來說起碼避免發展商繼續囤地,靜待農地起樓的時機,不過保護農地也是一場鬥快的遊戲,保住農業園第一期內的農地,區內農地若沒有明確禁止非農業活動發展,到時被發展商「種出」豪宅,蕉徑農區失守,也只是時間的問題。
現時農業園實際的執行細節,建基於土木工程拓展署那份「在古洞南設立農業園——勘查研究、設計及建造」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我們即使退後一步,理解農業項目撥歸工程部門是行政分類上的所謂較方便做法,但我們都明白,農業規劃實在不能以一般起橋修渠般的工程思維去搞。最擔心的是農地變成典型「地盤」,複雜卻自有規律的天然生態系統地瞬間被單一化,地勢不一的農地被平整,河溪被石屎化。據知政府部門聲稱志不在此,強調不會把農地鋪滿水泥,把河道人工化,然而無論如何,政府要先認真研究農區的水文、土壤、地勢、生態等環境基綫,然後因地制宜規劃農地,如那裏的農地缺水需要引水、那裏需要劃設緩衝區、那裏適宜作濕耕地提升生物多樣性等。
拉闊視野 整體規劃農區配套
如果政府是真心利用農業園推廣本地農業,而非有如以往「中藥港」、「數碼港」一類的項目,只把概念炒作過後就算數的話,農業園的規劃視野也不妨拉闊一點,除了推動第一期範圍內的農業發展,也可藉此改善周邊農地的狀況,從灌溉、排污、小徑,到堆肥、農業資源重用等農區配套應作整體規劃,避免未來被議員或公眾批評農業園「無大經濟及社區效益」。另外,現時政府把農業園分為兩期進行,如所謂「種樹黨」把農地種滿果樹企圖博取更多青苗賠償、地主提早把佃農趕走等問題將會陸續出現,尤其是第二期農業園內涉及更多常耕農地及小農戶,政府依然沿用現時一套收地善後措施的話,被動的小農戶甚至是居民,必定是受害者,政府有責任確保如何穩定這段過渡期間的情況。
農業園的規劃,要好好去談,因為以上種種關注,其實不是農業園,而是農業本身的規劃問題,一個意願良好,設計恰當的農業園,可以是社會累積農區規劃經驗的機會,成為保護農地、扶助附近農業活動永續發展的方式之一。所以,當有些地產商、房地產學者,以至政府官員,要把保住農業園那八十公頃的農地,講成「其餘三、四千公頃的農地就可以發展」,請公眾要緊記,農業園不是補償,不是交換發展的籌碼。
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
刊於2017年10月9日星島日報綠色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