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綠化地帶」一詞在社會上的曝光率頗高,回帶到二○一四的《施政報告》,政府公布的一百五十幅具房屋發展潛力的用地中,為數不少的正是「綠化地帶」。三年輾轉過去,多幅被檢討的用地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擬議修訂項目亦逐漸曝光,包括位於將軍澳的「綠化地帶」。政府於今年四月向西貢區議會進行諮詢,建議改劃共五幅近十一點二公頃的「綠化地帶」作住宅用途,預計容納約三萬一千五百三十人。政府不理西貢區議會和居民的反對,於七月向城規會提交改劃建議。
避免發展南部 城規文件無交代
政府繼續貫徹其漁翁撒網式改劃「綠化地帶」,無視「綠化地帶」的規劃原意。我們走訪其中四幅被認為「緩衝及保育價值較低」的發展潛力用地,發現林地長有不少本地物種,亦有不少受法例保護或珍稀物種,可通過天然演替下生長成更成熟的次生林。加上四幅綠化帶緊接附近的林地,是次改劃一但獲通過,除導致緩衝作用損失,亦會影響區內生態系統的完整性。改劃將移除超過一萬五千棵樹木,雖然土沉香、石筆木、小果柿等或許能通過移植及補種去達至樹木保育的目標,但仍難以補償所損失的整片林地生境和其生態價值。
將軍澳村的「綠化地帶」的主要生境為次生林和植林,兩者的林底均長有本地物種。我們翻查初步環境評估報告,即使只屬初步性質,相信顧問公司亦沒有馬虎,林地內發現不少屬受保護物種的土沉香,顧問公司在報告內曾建議「在考慮實際發展足跡及工程限制的情況下,應盡可能避免發展地盤的南半部」。奈何城規會討論將軍澳綠化帶的公開文件中,沒有把整份初步生態評估報告包括在內,只能從環境報告摘要的其中數頁得悉生態資料,而摘要更未有提及上述有關避免發展南部的重要資訊。在缺乏充分的環境資料下,或在匆忙之際才能獲取完整的生態評估報告,城規會的委員怎能作出更合理的判斷?
雖具生態價值 仍不能倖免
百勝角路的「綠化地帶」的主要生境為次生林,多是原生物種,評估指出該地植被密集、長有成熟的灌木及樹,與我們的觀察?合。該地在生態評估中更被評為具「中至高」生態價值,不符合「緩衝及保育價值較低而有發展潛力的土地」的原則,然而政府仍要向這幅「綠化地帶」開刀,結論並不恰當。此先例一開將後患無窮,日後同被評為高生態價值「綠化地帶」於改劃時亦不能倖免。長此下去,「綠化地帶」與「不可接受的環境影響」將一同淪為傳說吧。
無論是改劃「綠化地帶」還是發展「郊野公園」的議題,政府都把保育與房屋問題化成二元對立,一邊廂「捨難取易」向保育地帶埋手,另一邊廂則「迎難而上」,任何環境問題都能找到辦法解決。我們嘗試以理服眾,但是看來只有生態價值能媲美米埔的「綠化地帶」才能成為制度下的「漏網之魚」。
長春社公共事務主任陳穎君
刊於2017年11月6日星島日報綠色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