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得出房屋供應「粒粒皆辛苦」的發展局,近來勸社會不要「故步自封」,在保育問題上糾纏。發展局言行一致,所以在改劃「綠化地帶」的事情上,任何環境問題都有辦法解決,甚至「為求目的,不擇手段」,透過模糊城規會委員及公眾對事實、標準的認知,務求匆匆完成改劃。
大埔綠化帶﹕見樹不見林
先講大埔,規劃署其實已順應民意,推翻分別位於大埔鳳園近沙螺洞路,及那打素醫院以西的「綠化地帶」改作住宅用途的建議,但為了起多幾幢高檔次豪宅解決住屋需求,當時官員會如是說。
紅線標示建議改劃的地盤,官員指這幅「綠化地帶」與周邊林地無任何連結。有圖有真相,事實是連規劃署文件的高空圖片,也清晰看到整條綠化帶一直從北面山頭延伸至南面汀角路。
看著這片林地,當時官員強調「已做好樹木調查(tree survey)工作」、「地盤大部分樹木為台灣相思及桉屬等外來物種」、「地契會加入條款,要求發展商提交保護樹木建議,包括移植及補種樹木」。事實是根據現時政府的技術通告下完成的樹木調查,樹的定義是指「主幹胸徑為九十五毫米或以上」,按此定義下,不少林底的植物或幼樹成為「漏網之魚」。政府會補償樹木,但補償不到一片林地,一片集本地及風水林樹種(如山蒲桃、韓氏蒲桃、黃桐、酸棗等)的林地。
樹木可以移植,貼近地盤旁的沙螺洞路,本身並非一條標準的道路,當地地勢又不平坦,地盤環境的限制下,一方面要為生長在斜坡上的大樹準備合適的泥膽,基本上可行性極低,一方面樹木被移植往其他地方前必遭過度修剪,救樹勢變殺樹。
石硤尾綠化帶﹕保育問題,事後處理
而位於石硤尾大窩坪的一幅「綠化地帶」,政府老早納入賣地表,志在必得,建議提供九百八十個私人住宅單位。執筆之時城規會仍未對改劃建議作最終決定。
環團這回發現地盤有一條約一百一十米的季節性溪流,政府部門最初提交的文件全無提及。政府的定心丸,是把這條短小河流的一部分,在地圖上用黃色標示為「非建築用地」(見上圖)。且當「非建築用地」限制建屋,那麼前期平整工程、非住宅用途等是否在限制之列?規劃署官員指可以事後在地契加入條文。
規劃署官員當日忽然展示了一幅公開文件內沒有的「總綱發展圖」,清楚顯示了地盤計畫興建的人工斜坡,位置也正正位處這條季節性河溪之上,而沒有納入「非建築用地」的一小段河流,原來是為了興建一條新道路(橙圈示),連接地盤南北。這樣的「斬件式」保育錯漏百出,怎能令人信服?規劃署官員指這幅圖只是初步標示性質,事後可修改。
溪流、河岸兩旁發現不常見物種大頭蛙、世界自然保育聯盟紅皮書評為「易危」的小棘蛙及兩種蛙的大量蝌蚪,規劃署回應,指事後會在漁護署的監督下,將這些物種遷至別處。
總之一切的保育問題,都可以事後處理,然而無評估、無資料下判斷發展去馬,一些無法逆轉的生態影響,政府事後賠得起?
漁翁撒網般改劃「綠化地帶」,政府內主事者要不贏盡,要不「輸少當贏」,無得輸。要如發展局所述的「謀求共贏」,不應連基本事實判斷也搞錯,馬虎評估當秘笈下扭出一個「不會對環境構成負面影響」的結論,這才算對制度、官員自身的專業多一份尊重。
長春社助理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
刊於2015年4月1日立場新聞、2015年4月2日香港獨立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