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署於2015年8月7日公佈了般咸道石牆樹事宜報告。報告公開後,並沒有引起激烈的討論。是報告得到了大眾的接受,還是報告不值一提?在此試試分析報告的主要內容,並提出一點看法,希望經此事後石牆樹的管理可得以提升,既保育珍貴樹木資源,亦顧及公眾安全。
報告可以有很多不同種類,有報告是經深入調查後,對事件作全面分析,並為未來減少同類事情再發生而作出建議。有些報告是較單純的把事情的發生始末記錄,但沒有作出改善的訊息。這次路政署的報告相信是後者,只把最近發生的事作一總結,並支持署方斬樹的決定是正確的。非常可惜的是,報告並沒有為事件作深入調查,沒有提供新論據,亦沒有為未來的石牆樹評估和管理作出建議。
報告交代了一些背景資料後,第3節開始作7月22日塌下古樹的報告。這部份作出了觀察式(即並不是經過深入研究)的塌樹(即樹木編號T2)檢討,並帶出倒塌是屬於「樹木承托部位淺層倒塌」。其實,這部分好像是用來「鋪排」出8月7日沒有斬錯樹的結論。因為在第5.3段中指出,已斬的T4,T5和T6後的裂痕(U形排水管和矮牆),情況同樣被視為「樹木承托部位淺層倒塌」的出現。因此,不移除樹木的話,隨時會如7月22日般塌樹。當公眾看到這推論,人命關天,事情理應到此為止。
這並不是要推翻有關的推論和結論,因為現時根本未夠資訊作結論,我們對石牆樹的認知太少了!在報告的3.2C指出,「樹木承托部位淺層倒塌」與石牆後樹根生長的狀況有莫大關聯,即報告中提及「支撐的深度和幅度則視乎石牆的結構狀況、石牆後面泥土和樹木生長的狀況」。在已塌下的T2,根的生長情況是可以看到,但被斬的樹,路政署根本沒有對根部作任何分佈調查。在不知道的情況下作比較,那有關結論亦只屬估計。
至於獨立生長的T1被指樹後有直和橫的新裂痕(圖1),因此樹是不穩了。大家在石牆樹周邊,有否看過大大小小方向各異的裂痕嗎?當根長到不同的結構中,裂痕便會出現。特別是較薄弱的石屎結構,裂痕便更普遍。過往亦見到不少石牆周邊的裂痕被修葺了無數次,樹和牆仍屹立不倒。報告中指出有這樣的裂痕便是不穩,那香港有多少這樣的石牆樹將會被斬?路政署能否明確指出T1的裂痕和其他石牆樹旁裂痕的分別嗎?在沒有深入研究調查的情況下,這結論不能輕易接受,否則其他石牆樹便岌岌可危。
最後,T1比其他樹小,而且樹長於牆頂,並非牆面(圖2)。若為樹先行修剪和作臨時支撐,風險可暫時控制並進一步尋求保育方案。當然,這要建基於有盡量把樹保留的心態。
報告中4.4段亦提及,樹木管理專家小組8月3日提出的建議與2013年所提出的建議相同,並早已證明不可行。那何不當場即時提出,以商討其他方案,以致延誤了找出解決方法的機會?
路政署這報告著實指出了石牆樹風險評估的一些考慮因素,但要解釋這次石牆樹被斬是否正確,若沒有更深入的研究,是言之尚早。而以後石牆樹的管理將依然是以估計為基礎。在不能科學化地掌握石牆樹的生長情況,未來將不能避免有危險的石牆樹未能處理,不危險的卻被幹掉的情況。
就著般咸道這幾棵石牆樹,路政署應對其根部生長情況作更深入研究,以印證其假設。而裂痕方面,除了純於表面量度闊度,能有其他方法和儀器來量度裂痕的深度或移動嗎?沒有足夠的資訊便要下判斷,錯誤的結論可能會由此而起。
這次事件肯定是政府的「公關災難」。關鍵是樹木移除時對公眾交代的資訊嚴重不足,這不是單一事件,而是普遍情況。樹木管理者應盡早向公眾提供最為影響樹木結構的檢查結果,並盡可能提供量化的數據,如內部腐爛的百分比等。這不單讓公眾更了解,特別是樹木表面看不到的問題,亦可增加公眾對樹木風險評估專業性的信心。現時簡單的一句「經檢查後發現樹木有倒塌危險」,已不能滿足公眾對樹木保育的素求。
最後,在此促請路政署把這報告只作為「中期報告」,繼續為石牆樹作深入研究,並提交有研究數據的詳細報告,向公眾交代之餘,亦為未來石牆樹保育打好基礎。
長春社總監蘇國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