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環保及關注團體發表聯合聲明,要求將紅花嶺納入郊野公園,簡單而言,大家的訴求不但是「最緊要快」,還有「做大個餅」。
把位處打鼓嶺及沙頭角間的紅花嶺納入郊野公園,從來不是新鮮事。早在一九九三年及二○○八年,規劃署的「全港發展策略檢討」及「邊境禁區土地規劃研究」,分別都有建議成立紅花嶺郊野公園。不過政府要到二○一七年,才在《施政報告》真正兌現承諾,落手籌備相關工作,環境局局長在二○一八年時也表明制訂紅花嶺郊野公園的工作正在進行中,二○一九年的今日,工作雖不是「十劃未有一撇」,但總之未完成。
拖延超過20年不應再拖
紅花嶺的生態、景觀、歷史、康樂價值,絕對足夠有餘成為郊野公園,這裏想強調一點,紅花嶺北面完整的次生林與深圳梧桐山國家森林公園有良好的生態連貫性,眼見一河之隔的羅湖、福田已高樓林立,深圳梧桐山與香港紅花嶺這片綠色空間,可以說是深港兩地之間僅餘的陸地生態走廊,漁護署「香港生物多樣性策略及行動計畫」的具體行動4a,亦有提及加強紅花嶺及梧桐山的生境聯繫,建立跨境生態廊道。換言之,保育紅花嶺的重要性,不但是針對本地而言,而是整體區域層面,如此具價值的保育工作已拖延超過二十年,政府無理由一拖再拖。
關注團體建議的紅花嶺郊野公園,佔地一千一百二十公頃,比起政府建議的五百公頃多一倍,到底這是「獅子開大口」,還是真正有補漏拾遺的效果?由沙頭角山咀村經新桂田一直延伸至蓮麻坑的紅花嶺北坡,保存着一大片非常完整的次生林,以往已有環團的生態研究,指出這些樹林及穿插其中的天然溪澗孕育出眾多原生動植物;全球易危的大草鶯會不但利用紅花嶺的高地草原,從紅花嶺南面一直延伸至香園圍及禾徑山也是它們重要的生境,而蓮麻坑及萬屋邊一帶的低地草原也是其潛在渡冬點;紅花嶺南麓也保存着不少由成熟樹木組成的風水林。根據北區區議會六月十三日的會議文件,建議的紅花嶺郊野公園,並沒有包括這些貼近紅花嶺而具生態價值的地點,從生態、景觀方面而言,它們應該劃入未來的紅花嶺郊野公園。
私人土地非規劃限制
近年規劃郊野公園的爭議之一,是把私人土地劃作郊野公園時聲稱侵犯私人業權人的利益,團體的建議又會否挑起相同的指控?首先,這一千一百二十公頃的紅花嶺郊野公園,超過百分之九十五是屬於政府土地,本身與私人業權人的利益無關。再者,根據政府二○一一年新修訂的「指定郊野公園的原則及準則」,土地類別是劃分準則之一,雖然指「當局傾向揀選政府土地指定為郊野公園」,不過也指「如私人土地的用途與郊野公園環境相配,應把私人土地納入郊野公園」,若土地本身有重要生態、景觀等價值的話,私人土地不應成為郊野公園規劃過程的限制。
「土地大辯論」過後,大家或會更加珍惜香港的郊野公園,因為這場「辯論」提醒我們郊野公園原來得來不易,因為得來不易,未來社會更應該嚴謹對待任何一個郊野公園的規劃,確保重要的生態環境得到保護及管理。
這大概就是即使紅花嶺郊野公園這種看似沒甚爭議的話題,幾個發起團體依然堅持要「一字排開」,共同強調紅花嶺郊野公園既要做得快,又要做得大的原因。
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
刊於2019年6月17日星島日報綠色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