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生圍火災發生一個月後再重回現場,對比早前燒至焦黑的蘆葦牀,有部分地方已逐漸長出約一至兩呎高的綠草,只要這段時間再沒有火災等人為干擾出現,蘆葦牀可以通過天然修復的過程回復原狀。當我們都在讚歎大自然的力量是如此的神奇、頑強的時候,我們除了等待發展商再向城規會闖關時反對發展之外,是否都可以多做一點甚麼,保育南生圍以至鄰近的后海灣濕地?
環境局局長早前在回應議員提問是否應該用公帑收回南生圍保育時,局長那句「係咪一定要(保育)南生圍?」之後,留意到一些有關長遠保育南生圍的討論開始出現。有人會認為政府庫房水浸,絕對有充足資源去做保育工作;有人指南生圍除了生態,景觀、康樂、人文等價值均獲得公眾認同,政府收回南生圍是出師有名;有人會關注政府嚴格來講從未以保育理由收回土地,沒有新發展區規劃以至一些工務工程配合,政府在現行框架去收回土地作保育或者開先例改變政策,至少短期來講難度不小;有人會提出收地以外能否考慮非原址換地,物色另一幅土地讓發展商發展,藉此換取保育南生圍的機會;有人認為保育基金也可以乘時再度提出,由基金主動與土地業權人協商,確立長遠保育的方案。
保育南生圍 應持開放態度
沒有人會低估以上種種建議推行的難度,新政策及措施要出台,從來都需要時間醞釀,大埔沙螺洞是經典例子之一,從二十世紀八十年代的發展爭議到去年政府原則上同意以非原址換地方式保育,前後拉鋸共三十八年。當然我們不希望南生圍的保育歷程要與沙螺洞看齊,政府應該對各保育方案持開放態度,而不是在南生圍搞「佛系保育」:不積極、不干擾、不改變政策、不作任何討論,緣分一到,南生圍自然會獲得保育。
另一項值得持續關注的,是未來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將進行的公眾諮詢,對南生圍以至后海灣一帶濕地的取態如何。小組主席早日已率先「搶閘」發言,提出善用發展商的農地儲備,認為政府可以用公帑設立交通基建,以向私人發展商提供誘因改劃土地。發展商早在南生圍甚至后海灣一帶囤積不少濕地,要是政府一出手興建相關的交通配套,到時為濕地打通任督二脈,是變相為發展商掃除發展限制,濕地失守是遲早的事。
為了釋放發展商持有的濕地滿足土地供應,除了要求政府主動出手興建交通配套以外,其實還可以去到幾盡?現時城規會就后海灣一帶的濕地規劃申請有一套規劃指引遵守,當中包括「不會有濕地淨損失」(no-net-loss in wetland),即無論濕地「面積」及「功能」上都不應因發展而減少;設立「濕地保育區」及「濕地緩衝區」,前者除了基於生態保育而必須進行的發展,或者絕對基於公眾利益而必須進行的基礎設施項目外,將不准進行新發展,後者可考慮在一些已受破壞的地區進行適當的住宅或康樂發展,藉以鼓勵遷離露天儲物用途或修復濕地。
規劃底線守住濕地 提防被挑戰
這套規劃指引未必百分百確保后海灣濕地得以完整保護,但至少仍算守住了濕地,當土地供應專責小組部分委員、民間智庫、發展商等已同聲同氣,明示或暗示應釋放發展商囤積多時,超過一千公頃的農地,包括填平濕地建屋時,這些「有識之士」會否「賊佬試沙煲」,進一步挑戰這些規劃底線,或力倡拉下現行的規劃限制,或把公私合營、首置、上車盤等凌駕其他規劃要求及準則,值得密切留意及監察,不應給填平濕地這個選項脫穎而出。
沒有南生圍,自然也沒有后海灣,因為保不住南生圍濕地生態,也就是維繫不了整個后海灣濕地生態系統的完整。南生圍以至后海灣濕地,無論是保育還是規劃都需要大刀闊斧的改變,但這個改變的方向,應是朝向維繫整個濕地生態走廊的完整性,而不是為那所謂一千二百公頃的「土地荒」埋單。
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
刊於2018年4月23日星島日報綠色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