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 年,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通過《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中文譯名正式命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簡稱「非遺」。非遺意謂前人經過日常生活的實踐累得來的經驗和智慧,屬於無形的文化遺產。它們存活於人類腦海裡的知識,具有看不到、摸不到的特性。2024 年起,長春社一系列非遺教育活動,務求讓社會大眾進一步認識香港的非文質文化遺產。 如要了解更多長春社的香港非遺教育項目,請向長春社品牌及發展組查詢更多資料(電話:2272 0306)。